2004年10月11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明是指挥长实为大骗子
张阿久

  湖北荆楚文化旅游经济开发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刘某到象山县以介绍工程业务和招商引资为由,疯狂敛财,2002年4月到7月,短短的3个月时间里,共骗得张某、顾某等21.5万元,在实施骗钱过程中,还因住宿矛盾,殴打李某致眼眶骨折。最近,象山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和伤害罪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1年10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风度儒雅的刘某在而立之年就被委以重任,担当令很多人羡慕的中国荆楚文化旅游经济开发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工程建筑,介绍工程业务和招商引资。但刘某不是想如何创一番事业,有所作为,而是千方百计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骗人钱财。2002年初,经朋友介绍,刘某到了象山。当得知他有很多工程要对外发包时,不少建筑老板都想结识他。张某就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刘某。“做工程要挂靠荆门市金长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要付挂靠费。”听刘某这样说,张某当即付了押金3.8万元。但自此后,张某就像进了一个无底洞。2002年4月,刘某称公司老总搬新房要送彩礼,骗得张某1万元。6月,他又称领导要到象山考察要交考察费,骗得张某4万元。至同年7月1日,刘某骗得另一建筑老板顾某一笔6万元后,自此黄鹤一去不复返,任凭几个工程老板怎么打手机也打不通。小老板们始觉上当受骗,赶紧报了案。
  象山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又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张阿久)